□ 本报记者 杨昉
通讯员 沈春霞 陈功
“崇法官,村里有桩买卖纠纷,我把双方当事人约在一起,请你视频调解。”3月27日,金湖县人民法院“共享法庭”值班法官崇会娴,接到该县前锋镇驻村调解员韩福志的手机视频电话。
3月26日晚,前锋镇白马湖村养殖户张某应约送了163斤、价值3407元的小龙虾到同村闵某家。见闵某不在,张某按惯例将货单和龙虾拍照,通过微信发给闵某。27日上午,闵某称龙虾中有死虾,且货单没人签字,提出减免货款。张某不认可,两人遂发生争执,并闹到村委会。
因为双方各执一词,调解员韩福志调解无果,便请双方来到闵某家,通过视频连线求助县“共享法庭”崇法官。张某和闵某先后对着手机诉说各自理由,崇法官通过视频分析“断案”,引导双方“大事化小”“不伤和气”,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张某愿意抹去407元零头,只收3000元,闵某表示接受。崇会娴指导双方书写和解协议,签字后上传县“共享法庭”。一小时后,崇会娴将电子调解书分别发到3人手机上,调解生效。
金湖县被白马湖、宝应湖、高邮湖三湖环绕,仅距县城30公里的淮河入江水道沿岸,就有8个渔民集中居住点,共计5000余户1万余人。群众特别是渔民遇到纠纷,上县法院打官司非常不容易。有的纠纷由于得不到及时调解,往往“小事拖大”,甚至造成矛盾激化。
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金湖县法院学习“枫桥经验”,创新调解方式,努力减少水乡诉讼成本,方便群众。结合辖区面积大、法庭人员少、司法服务难到边情况,2023年年底,金湖法院建成淮安市首家“共享法庭”,在辖区镇、村设立“共享专用端口”,在线对接镇综治中心、矛调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工会、妇联等21家基层治理单位。双方当事人、调解员、县法院法官可通过专用端口视频连线,也可通过微信视频连线,就地化解纠纷。如确实需要诉讼,原、被告双方可线上进行陈述、答辩、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全部环节,最后形成的庭审笔录也以电子签名形式签署。目前已调处纠纷153件,涉案金额约200万元,无一起进入实际诉讼环节。
金湖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冬然说,目前,“共享法庭”只与镇街、村居实现视频连接,覆盖范围有限。下一步,该院将积极争取与群众手机直接联网,实现“一机在手,法庭随行”。针对“共享法庭”无法调解的矛盾纠纷,金湖还定期开展“水上法庭”巡回审判活动。2020年至今该院共调解渔民纠纷241件,涉案金额68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