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已经判决当事人胜诉,做出了有效判决。但是当事人要求行政机关按照判决书依法履行责任时,行政机关却不予执行;而当事人就行政机关该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却被以重复起诉为由,裁定驳回起诉。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来告诉你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了,我们到底怎么办,下面我们来看下案情。
案件事实
湖南省某市李先生,在当地拥有合法的房屋一套,2022年10月李先生向规划建设局申请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李先生开始旧址上建设房屋,2022年11月李先生被告知其搭建房屋属违法建筑,要求其立即停工。2023年2月区规划局在政府及城市管理局协助下,对李先生的房屋进行了强拆。
房子被强拆后,2023年6月李先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判决确认了强拆违法,李先生认为自然资源局未履行其法定查处职责,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却认为这种行为属于重复起诉,裁定驳回起诉。
房子被强拆,手中也有有效判决,但是却无法执行,再次起诉后却被以“重复起诉”裁定驳回起诉,后李先生委托了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团队为其维权,成功获胜!
京康律师风采
史主任团队律师接案后,从诉讼当事人、诉讼请求、和诉讼标的三方面进行梳理、分析,找到了突破点,认为其不构成重复起诉。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不应该驳回起诉。通过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最终采纳了史律师团队的观点,撤销了原审法院的行政裁定、并指令原审法院审理此案。
法律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构成重复起诉:(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被前诉裁判所包含。
在本案例中,前诉的诉讼当事人为某城市管理局,而后诉的当事人为某区自然资源局,前诉的诉讼请求为确认某管理局的违法强拆行为,后诉的诉讼请求为某区未履行其法定的查处职责。因此本案在法律上并未构成重复起诉。
史主任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