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邱睦
通讯员 王家利
近日,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江堤上,法官与检察官看着一排排已栽种好的杨树苗,如释重负。
2022年4月,村民李某某、张某某、陈某某在未经他人同意且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采取油锯砍伐的方式在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大嘴村沙湖洲砍伐他人栾树五千余株,并委托他人将所砍伐的树木进行运输、销售。经鉴定,被盗伐林木蓄积量为248.086立方米。
庭审过程中,三名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均自愿认罪认罚、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并主动承诺补植复绿,在征得被害单位的同意后,被告人将生态修复保证金进行公证提存,与第三人签订《补植复绿合同协议书》,约定补植15459株胸径2厘米以上的杨树,并保证2年内存活率在85%以上。
为确保生态修复及时有力,汉南法院与汉南检察院决定联合开展督促履行行动,在考量植物最佳生长期和培育期的情况下,选定“3·12”植树节作为载苗补植的日子。在法官和检察官的见证督促下,生态修复现场开始动工,一排排杨树苗按照规划栽入土地,落地生根,在和煦暖阳的照耀下,愈发显得生机盎然,为美丽的春景添加了一丝绚烂的青色。
聚焦环境司法保护,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一直是汉南法院为之努力的方向。今后,汉南法院将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履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职责使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坚持自然法则和生态优先原则,能动司法,引导行为人从生态环境的“破坏者”转变为“修复者”,强化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以有力司法服务守护好身边的绿水青山。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