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提分手
男子心怀不忿
竟两次纵火烧家?!
近日
临澧法院审理了
这起“离谱”的刑事案件
案件回顾
张某与被告人陈某系男女朋友,两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位于A小区三楼的房子,并开始同居生活。
2023年8月,张某觉得陈某一直不愿意与其老婆离婚,便提出了分手。被告人陈某心生怨念,便想要烧毁两人居住的房屋作为报复。
资料图
被告人陈某趁张某不在家时,用打火机引燃客厅并离开,消防救援人员接警赶到后与小区居民将火扑灭。
此次火灾造成张某客厅里的家具、电器等物品被烧毁,财产损失达12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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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放火未成陈某并没有收手,反而是在听说张某准备与其前夫复合后报复的心思达到了顶峰。
距离第一次放火仅一个月后的一天凌晨,陈某将张某楼顶的露台点燃,随后离开现场。火势蔓延至四楼住户家中客厅,导致空调被烧毁,后大火被四楼住户发现扑灭。
经鉴定,四楼住户家被烧毁的空调价值人民币2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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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陈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分别赔偿被害人张某、四楼住户损失10000元、6000元,并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
临澧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因感情纠纷,在居民聚集区故意放火焚烧他人财物,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被告人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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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提示
纵火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
生活中发生感情纠纷时
应采取合适方式、合理途径解决
切勿采取暴力、放火等极端行为
不仅解决不了问题
更会对社会中造成严重恶劣的影响
也会让自己身陷囹圄
我国对故意纵火的行为
有明确的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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