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胡长幸
通讯员 胡豪
3月13日,武汉东湖高新区社会事务局、龙泉街道环境保护(河湖长)办公室对去年发生的一起居民在牛山湖禁捕区违法捕鱼的事件进行了结案处理,对两位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和警示教育。当事人对自身行为供认不讳,表示今后加强环保意识,遵守“长江十年禁捕”规定。
据了解,2022年12月12日,龙泉街道环境保护(河湖长)办公室工作人员李博、张斌以及禁捕队队长卢忠良等人,在对牛山湖禁捕区域巡查过程中发现,滨湖街某村居民余某某及其儿子正在用船只和渔网进行捕鱼。两人被赶来现场的公安人员抓获,带至街道派出所,接受了询问笔录、调查取证、法律宣传、案件移交等工作。
据余某某供述,当日19时许,他和儿子带着船和渔网到牛山湖去准备捕鱼,下完4条渔网后就被禁捕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发现了。他们知道牛山湖属于禁渔禁捕区,可是为了招待将来家里做客的朋友,就抱着侥幸的心理下水捕鱼,结果捕到鱼了,自己也被查获了。事后他们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
经过公安等部门确认,他们非法捕捞了5条鲤鱼、29条鲫鱼,称重共计有11.799千克,达到给予行政处罚的标准。后来经过法定流程,该案件交由东湖高新区区社会事务局、龙泉街道环境保护(河湖长)办公室结案,近期两家单位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警示教育,提醒其尊重法律、自觉遵守渔业资源保护法规。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