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通讯员 王珍
“打输住院,打赢坐牢”这句俗语再次应验。近日,湖北恩施利川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两车在会车时,双方发生争吵并互殴。一人轻伤二级,一人被判刑8个月。
案情显示,2021年5月1日15时许,被害人冯某与黄某驾驶车辆相遇,会车过程中发生争吵,乘坐黄某车辆的被告人周某下车与冯某沟通,过程中双方发生争吵,继而互殴,周某将一把铁质椅子砸向冯某,致其右手手掌骨折。经鉴定,冯某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2023年9月4日,周某赔偿冯某经济损失共计35000元,取得冯某谅解。
利川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周某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周某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调解协议并取得其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依法以被告人周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官提醒,该案因日常驾驶中的小矛盾引发,双方赌气下车理论、大打出手,不仅影响自身安全,严重破坏道路交通秩序,同时也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重大隐患。该案中,被告人的行为达到情节恶劣标准,最终被依法判处刑罚,教训十分深刻。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