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宋承翰 发自北京 2月29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北京法院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情况。通报称,三地率先在全国实现跨域立案全覆盖、基本实现跨省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全域覆盖、建立知识产权大保护同频共振等九项机制、执行联动协作迭代升级。
现场通报的一个案例称,在北京市平谷区注册登记的甲公司因追偿权纠纷向平谷法院申请执行乙公司。由于乙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厂房及地上附属物在另案中被河北清苑法院查封,平谷法院在本案中查封了该公司厂房内的机械设备及生产设施。后清苑法院查封的乙公司名下财产被成功拍卖,但因大型机器设备处置遇阻,买受人迟迟无法进场经营,债权人又反复催促平谷法院尽快开展财产处置。两难之下,平谷法院与清苑法院协商开展联动执行。在两地法院的召集组织下,债权人、买受人、被执行人外方代表召开了财产腾退处置会议,促成多方达成多项共识,最终充分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北京高院副院长任雪峰介绍,北京高院还牵头三地法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司法协作为京津冀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先行区示范区提供服务保障的框架协议》,以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等方式,不断深化三地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管理研究、信息化建设及队伍建设等各领域司法协作。截至2023年底,全市三级法院与津冀法院签署涵盖执行、破产、环境资源、金融、知产等各领域合作协议共计44份。
任雪峰表示,经过三地法院多年来的通力合作,已实现立案与诉讼服务领域多事项跨省通办,极大便利了三地群众参与诉讼;三地法院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已涵盖执行事项委托、异地执行协助、被执行人联动查控及查控财产异地处置等事项范围;在清算与破产案件审理、金融案件司法审判、知识产权保护与跨域环境保护司法协作等领域持续深耕细作;与津冀法院互派42名法官和法官助理交流锻炼,促进了三地人才交流与司法能力提升。
北京高院执行三庭庭长段鹏介绍,自2017年以来,北京法院委托津、冀法院执行事项8.3万件,办理津、冀法院执行事项委托4.5万件,协助津、冀法院现场执行165件次。目前,京津冀三地执行协作机制取得多项新突破,2024年第一期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已正式启动,部分车辆来自于津、冀法院委托,系三地协同处置京牌小客车的首次尝试,将为后续三地法院协同批量处置京牌小客车提供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