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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枣庄公安反诈中心接到“警银联动”协作信息:有人在薛城区某银行大额取现,可能是提取涉诈资金。
薛城公安迅速出击,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将正在柜台试图提取诈骗资金的闫某某、王某某两人控制。经审查,闫某某、王某某在明知上线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的情况下,仍然使用自己的银行卡接收赃款并提取。民警迅速工作,于当日下午又抓获同案犯张某某。目前,该三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薛城分局刑事拘留。
民 警 提 醒
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电话卡、银行账户(卡)的行为,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将依法受到严厉打击。
如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或96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