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2月28日讯(通讯员 戎芬 记者 梅建明)因开关车门引发的交通事故,交管部门已经多次宣传提醒司机、乘客,在上下车时,应注意附近有无经过车辆,以免造成事故。然而,近日,在南京江宁淳化交警中队辖区内,又发生了一起因“莽撞开门”引发的交通事故!
近日,在江宁新兴社区西水门村路口,陈某驾驶白色小车停车后,坐在后排的乘客突然从左侧打开车门。不巧的是,碰上李某驾驶的红色小轿车经过,与白色小车的左后门发生了碰撞,造成两车车损较重的交通事故。
图为两车相撞的现场
江宁淳化交警中队民警认定,此次事故中,白色小轿车驾乘人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四项“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之规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乘车人员尽量从车辆右侧下车,且要先观察周边车辆、行人通行情况确保安全后再开车门下车;在开车门下车前,驾驶员也应该通过后视镜观察路况,提醒乘车人。
校对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