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马静与被执行人张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马静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伟
公民身份号码:41282819850706***
住址:河南省新蔡县古吕镇西城街商贸路
执行案号:(2023)豫1729执787号
执行依据:(2022)豫1729民初5973号民事判决书
涉案标的:300000.00元
悬赏有效期:2024年2月26日至2025年2月21日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经本院查实执行到位的,将给予举报人人民币500元予以奖励。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被执行人已被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的范围。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本院郑重申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联系电话:
0396-2169566
0396-2169578
13461468222肖法官
(举报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新蔡县人民法院
2024年2月26日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冯留义与被执行人陈保兰、毛树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冯留义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陈保兰
公民身份号码:41282819630320****
住址:河南省新蔡县古吕镇和平街仁义巷
被执行人:毛树敬
公民身份号码:41282819680418****
住址:河南省新蔡县古吕镇和平街仁义巷
执行案号:(2022)豫1729执2960号
执行依据:(2022)豫1729民初4321号民事调解书
涉案标的:533545.00元
悬赏有效期:2024年2月26日至2025年2月21日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经本院查实执行到位的,将给予举报人人民币2000元予以奖励;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让本院或公安机关实际控制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每人。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被执行人已被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的范围。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本院郑重申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联系电话:
0396-2169566
0396-2169613
15893186602王法官
(举报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新蔡县人民法院
2024年2月26日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少华与被执行人张风华、张桃桃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王少华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风华
公民身份号码:41282819770425****
住址:河南省新蔡县龙口镇赵楼村委张老庄东组
被执行人:张桃桃
公民身份号码:41282819960608****
住址:河南省新蔡县龙口镇赵楼村委张老庄东组
执行案号:(2022)豫1729执1719号
执行依据:(2022)豫1729民初739号民事判决书
涉案标的:105600.00元
悬赏有效期:2024年2月26日至2025年2月21日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经本院查实执行到位的,将给予举报人人民币2000元予以奖励;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让本院或公安机关实际控制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每人。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被执行人已被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的范围。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本院郑重申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联系电话:
0396-2169566
0396-2169613
15893186602王法官
(举报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新蔡县人民法院
2024年2月26日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猛与被执行人宋少武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王猛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宋少武
公民身份号码:41280119740120****
住址:河南省新蔡县涧头乡杨庄村委宋张庄
执行案号:(2022)豫1729执1964号
执行依据:(2022)豫1729民初3118号民事调解书
涉案标的:212225.00元
悬赏有效期:2024年2月26日至2025年2月21日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经本院查实执行到位的,将给予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予以奖励;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让本院或公安机关实际控制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被执行人已被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的范围。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本院郑重申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联系电话:
0396-2169566
0396-2169677
18137530128周法官
(举报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新蔡县人民法院
2024年2月26日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思肖、杨建党与被执行人胡斌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杨思肖、杨建党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胡斌羽
公民身份号码:41282819920321****
住址:河南省新蔡县古吕镇胜利街政府街前巷一组4号
执行案号:(2023)豫1729执3193号
执行依据:(2023)豫1729民初5519号民事判决书
涉案标的:338232.26元
悬赏有效期:2024年2月26日至2025年2月21日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让本院或公安机关实际控制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人。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被执行人已被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的范围。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本院郑重申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联系电话:
0396-2169566
15893188536袁法官
(举报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新蔡县人民法院
2024年2月26日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吴世宝与被执行人徐帅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吴世宝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徐帅朋
公民身份号码:41282819991002****
住址:河南省新蔡县陈店镇李寺寨村徐庄
执行案号:(2023)豫1729执3401号
执行依据:(2023)豫1729民初6214号民事判决书
涉案标的:250000.00元
悬赏有效期:2024年2月26日至2025年2月21日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经本院查实执行到位的,将给予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予以奖励;提供被执行人下落,让本院或公安机关实际控制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被执行人已被发现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的范围。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本院郑重申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联系电话:
0396-2169566
0396-2169613
15893186602王法官
(举报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新蔡县人民法院
2024年2月26日
西平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人陈川平与被执行人娄晋权劳务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22)豫1721执1592号。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现申请人陈川平向本院提交悬赏公告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娄晋权,男,1987年9月4日出生,汉族,住西平县柏城镇县公安局家属院83号,公民身份号码:412824198709044756。
执行标的:227600元
举报电话:0396-2163046 17698775826
联 系 人:西平县人民法院 韩法官
悬赏期限:2024年2月26日—2025年2月26日(本悬赏自执行完毕时自动失效)。
领取条件:凡在悬赏期限内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娄晋权下落并被本院实际控制或提供其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给予2000元奖励。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应当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
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及相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2024年2月26日
热点推荐
1. 学无止境 ,笃行致远!“学习强国”驻马店学习平台上线两周年啦
2. 全体豫Q车主请注意!3月1日起施行!
驻马店日报视频号上新啦
了解更多
欢迎关注驻马店日报视频号
来源:新蔡县人民法院、西平县人民法院
编辑:史秋宇 审核:刘晗煜 终审:杨姗姗
商务合作电话:13703961436、15836769888
点亮和
让更多人看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