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济南市城市管理局(济南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官网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济综执处字(2024)第3号,济南龙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龙辰地产”)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被处罚款7.7149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年1月3日。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济南龙辰地产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济南市槐荫区淄博路以西、兴福寺路以北建设淄博路A-1地块建设项目所属S3#楼。济南市城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条第一项,对济南龙辰地产处以罚款7.7149万元。
为了解济南龙辰地产违规建设的具体原因以及违规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1月15日下午,凤凰网山东(报料微博@凤凰网山东)根据网上公开的电话信息致电济南龙辰地产,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是济南龙湖置业有限公司,济南龙辰地产是其分公司。对方称,并不清楚该事件,需要询问相关负责人再进行回电。此后,凤凰网山东多次拨打过去均无人接听,截止发稿前,尚未接到任何回复。
据了解,《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条第一项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需要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责令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改正合格后限期补办。
公开资料显示,济南龙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4月8日,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济南龙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股东为济南泰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南龙湖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00%),持股比例80%。
(凤凰网山东 熊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