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璐)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一案例显示,在三江源地区,青海省玛多县部分机动车清洗经营户违法取水排水,破坏黄河源头水源涵养、水质净化等核心生态功能。
青海省果洛州玛多县地处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腹地,是黄河发源地,生态地位极其重要。该区域以高寒草甸生态系统为主,生态环境脆弱、环境承载力低。
调查发现,玛多县部分机动车清洗经营户未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违规抽取地下水资源,且未取得排水许可,将含有油污、洗涤剂等污染物的生产污水直接向外排放,侵蚀区域土壤、污染地下水体与地表径流,破坏黄河源头水源涵养、水质净化等核心生态功能。同时,区域污水收集处理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加之各行政监管部门职责衔接不畅、监管盲区突出、履职合力不足,导致生态损害问题持续存在。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玛多县检察院通过调取行政机关“三定”方案、权责清单,认定黄河源园区国家公园管委会资源环境执法局对玛多县域范围内涉及的取水许可负有监管职责,玛多县交通运输和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玛多县域范围内排水管控及市政生态配套设施负有监管职责。因此,对上述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玛多县交通运输和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指导经营户补办排水许可,推动花石峡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落地,涉及资金3561万元。黄河源园区国家公园管委会资源环境执法局未书面回复,也未对辖区违规取水破坏生态的行为开展有效整治,辖区水资源破坏问题未得到解决。
2025年11月6日,玛多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黄河源园区国家公园管委会资源环境执法局履行法定监管职责,规范机动车清洗行业取水行为。同时,玛多县检察院主动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推动统筹完善区域水资源管控体系,构建长效生态治理机制。
今年2月4日,法院开庭审理本案,3月16日判决被告继续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截至目前,违规取水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水源管网接入工作正在加紧推进。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