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亮美好生活 护航高质量发展
创始人
2026-05-24 23:28:06

编者按:2026年5月,我们迎来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统一部署,我省将“服务高质量发展”作为重要宣传主题,首次将民法典与生态环境法典同步列为重点宣传内容。为此,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邀请部分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相关单位代表,撰写宣传文章,与大家共同学习交流,旨在推动法典精神融入基层治理,转化为发展实效的路径,以法治力量护航甘肃高质量发展。

让民法典成为甘肃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压舱石”

省政协委员,甘肃法成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亦农

作为从事律师工作的省政协委员,今年是我参与民法典普法工作的第六个年头。从田间地头的宣讲到园区企业的法务沙龙,从社区街巷的纠纷调解到上亿项目的合规审查,我亲眼看着这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正在甘肃大地从纸面法条变成护航发展、守护民生的鲜活实践。

当前甘肃正处在“十五五”开局起步的关键节点,高质量发展的每一步都离不开法治的托举。此次全省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既紧扣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也精准回应了我省深入实施“五强”行动、加快“三化一融合”、打造“七地一屏一通道”的现实法治需求。对法律从业者而言,这不仅是一次普法宣传的任务,更是我们把法治智慧融入陇原烟火、服务发展大局的重要契机。

一、把法治养分送到发展最需要的地方

这些年,我最深的感受是,民营企业家最关心的问题,从来都不是“民法典有多少条”,而是“我的订单能不能受保护”“技术专利被侵权了怎么办”“出去谈外贸合作要避哪些坑”。去年我们在金昌一家镍基新材料企业做咨询时,企业负责人拿着一摞合同急得团团转——他们的一项核心专利被外地企业仿冒,之前因为对知识产权相关法条不熟悉,差点错过了维权时效。我们对照民法典和科技领域相关法规帮他们梳理了证据链,最终帮企业拿回了上千万元赔偿,这笔钱后来全部投入到了新质生产力研发项目中。

这次宣传月,律师普法团特意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相关的法条摘出来,做成了“企业合规口袋书”,覆盖产权保护、合同订立、知识产权、投融资风险等20多个企业高频需求场景。在兰州新区新产业园宣讲时,一位做储能设备的企业负责人说:“之前总觉得法律是约束人的,现在才知道,把民法典用透了,就是给企业发展装了‘安全阀’。”

除了进园区,我们的普法清单还跟着全省发展布局走:在甘南、陇南等生态功能区,我们把民法典和生态环境法典的内容结合起来,给牧民、生态护林员讲生态保护的公益诉讼规则,讲“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法治逻辑;在临夏、平凉等劳务输出集中地区,我们给外出务工人员讲劳动合同、工伤赔付的相关规定,帮大家提前避开欠薪、权益受损的风险。

二、让民法典成为乡村振兴的“护航手册”

上个月我们在定西通渭的一个村子调解矛盾,两户村民因为承包地边界闹了三年,村干部多次调解都没成功。我们把民法典里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条文变成通俗易懂的大白话讲给他们听,又拿出土地确权的档案对照着划边界,不到两个小时,两家人就握手言和了。这件事让我意识到,乡村振兴不仅要富口袋,也要“富”法治脑袋,群众摸得着、用得上的普法,才是真有效的普法。

这些年跟着省政协组织的各类活动跑下来,我明显感觉到,群众对法律的态度变了:之前遇到事第一想法是“找关系”,现在第一反应是“问问律师合不合法”。去年天水的一个苹果种植户,靠着民法典里的合同条款,顺利要回了外地采购商拖欠的120万元货款,种植户说“现在才知道,民法典就是我们农民的‘守护神’”。

三、用法治力量筑牢民生保障的底线

作为政协委员,我们履职的落脚点始终是群众的急难愁盼。民法典里的每一条条文,背后都连着群众的日常生活:从小区物业纠纷到老人赡养,从高空抛物追责到个人信息保护,群众关心的每一件小事,都能在民法典里找到答案。这次宣传月我们特别聚焦“一老一小”、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把最高检发布的残疾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改编成小故事,走进特殊教育学校、敬老院、社区养老中心,给大家讲怎么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治宣传不是“一阵风”,而是要形成长效机制。这些年我们律师团队一直在推动“普法+调解+建言”的三位一体模式:普法时收集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能调解的当场调解,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就形成政协提案,推动相关政策完善。我们曾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老旧小区加装难”问题,梳理了民法典里的相关规定,提交了《关于优化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审批流程的提案》,现在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细则,加装电梯的审批时间从原来的6个月压缩到了最短7个工作日(含方案联合审查、施工图审查等)即可完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我们做普法工作,本质上就是要让法治精神融入社会的肌理,让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作为从事律师工作的省政协委员,我们既是民法典的宣传员,也是法治建设的参与者,接下来我们会继续把普法工作做深做实,让民法典真正成为甘肃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压舱石”,让每一个陇原儿女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过上更美好的生活。

以法典为纲,以法治为径

——民法典与生态环境法典在甘肃高质量发展中的规范保障作用

省政协委员,北京市炜衡(兰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张发

法治是衡量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关键标尺。在甘肃省2026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全面推进之际,立足法律实务视角,深入阐释民法典与生态环境法典的核心制度安排及其在我省高质量发展中的规范功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民法典——民事权利体系化的制度基石

作为私法领域的基础性、集成性法律文本,民法典全面规定了民事主体在人身与财产两大领域中的权利边界与行为准则。对于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关键期的甘肃省而言,民法典的价值不仅体现为权利宣示,更在于其可操作、可裁判的制度功能。

1.为乡村振兴提供稳定的产权制度保障。我省农业人口规模较大,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等构成广大农民的核心财产利益。民法典通过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别法人地位,完善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规则,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清晰的法律路径。在基层治理实践中,民主协商机制可依托民法典的规范框架,将农村常见的地界纠纷、相邻关系、婚姻家庭矛盾纳入法治化解决轨道,有效降低纠纷解决成本。

2.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可预期的交易规则。民营经济是我省经济增长的关键驱动力。民法典合同编系统整合了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保全、变更、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完整规则体系,突出强调契约精神与诚实信用原则。无论是大中型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都能够在民法典中准确预判自身行为所对应的法律后果,从而提升市场交易的安全性与效率。在我省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过程中,民法典所确立的统一的民事规则,正是打破地方保护、消除市场壁垒的法治基础。

3.为人格权益保护提供独立且充分的规范依据。民法典首次单独设立人格权编,将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及个人信息保护等纳入一体化保护框架。在数字化转型加速的当下,个人信息泄露、网络侵权等问题日益突出,民法典为受害人提供了明确的请求权基础与救济途径,切实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尊严与安全的法治期待。

二、生态环境法典——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路径

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与颁布,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实现了从分散立法向系统整合的重要跨越。该法典整合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资源节约、绿色低碳发展等领域的法律制度,为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供了完整的规范体系。甘肃地处黄河与长江上游,是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关键区域,生态环境兼具敏感性与战略重要性。生态环境法典的实施,对我省具有不可替代的制度意义。

1.强化流域治理与生态保护红线的法律约束力。该法典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及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强化了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补偿制度。我省应严格依据法典规定,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持续推进水土保持、荒漠化防治、湿地修复等重点工作,确保黄河甘肃段生态功能的持续改善。

2.为绿色发展提供制度激励与行为底线。该法典确立了污染者承担责任、环境信息依法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付等核心机制。在我省大力发展新能源、循环农业、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的背景下,法典既划定了不可逾越的生态底线,也为合规企业提供了稳定的经营预期。

3.推动形成多元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格局。民主协商会作为凝聚共识的重要制度平台,可借助生态环境法典的规范指引,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利益平衡、政策优化、监督落实等议题,协调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与公众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从而提升环境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法典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治的权威性在于认同。在我省全面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关键阶段,民法典与生态环境法典的普及宣传,不仅是普法工作的常规内容,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两部法典为规范依托,通过民主协商会这一重要渠道,凝聚社会共识,汇聚法治力量,共同书写甘肃高质量发展与高品质生活的法治新篇章。

以生态环境法典为纲绘就陇原绿色发展法治新图景

省政协委员,甘肃兴正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春梅

2026年5月,我们迎来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统一部署,我省将“服务高质量发展”作为核心主题,首次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与民法典并列作为重点宣传内容。这既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立足生态文明建设新阶段、回应群众优美生态期待的重大举措。

作为黄河、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甘肃生态保护事关国家生态安全和全省发展全局。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进入法典化、系统化新时代,更为陇原大地筑牢生态屏障、推动绿色转型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省政协委员和法律工作者,我愿以本次宣传月为契机,与全省各界一道,推动民法典在陇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一、生态环境法典: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里程碑

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生态环境领域基础性法律,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法典化表达,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它系统整合现行生态环境领域多部单行法规,构建起“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生态环境责任—附则”的科学体系,实现了生态治理从“分散立法”向“系统治理”的历史性转变。

生态环境法典与民法典一脉相承、相辅相成。民法典确立“绿色原则”,为生态保护奠定民事法律基础;生态环境法典则将这一原则具体化、制度化、刚性化,明确政府、企业、公众的权利义务,构建最严格的生态保护法律制度。二者分别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生态保护的根本大法”,共同守护群众人身权、财产权和生态权益,筑牢新时代美好生活的法治基石。

从时代意义看,法典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专设“绿色发展”编,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转化为法律制度,明确产业绿色转型、循环经济、绿色低碳发展等内容,为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法治指引。对甘肃而言,这部法典更是破解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推动全省重大发展行动、打造生态与发展新格局的关键法治保障。

二、生态环境法典:甘肃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引擎”

甘肃是我国西北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涵盖黄河、长江等流域,形成稳固的生态安全格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视察甘肃,强调我省在黄河流域和祁连山生态保护中的特殊地位,要求扛起上游生态保护责任。生态环境法典的实施,为甘肃守护净土、推动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法治动力。

(一)守护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法治盾牌”

祁连山是我国西部重要生态屏障、黄河流域重要水源产流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经过多年整治修复,其生态环境显著改善,但保护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仍未改变。生态环境法典专设“生态保护”编,明确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等核心制度,为祁连山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提供坚实法律依据。法典确立的生态保护补偿、损害赔偿机制,理顺权责利益关系,推动祁连山生态保护从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

(二)服务全省发展大局的“法治保障”

我省“十五五”规划明确实施“五强”行动,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与生态保护协同共进。生态环境法典为统筹发展与保护提供统一标准,其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制度,有效破解黄河流域生态治理突出问题。在强工业方面,推动传统高耗能产业转型,助力河西走廊风光电基地实现生态与经济效益双赢;在强县域方面,鼓励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为甘南、临夏等生态脆弱地区探索绿色发展路径提供法治支撑,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三、以法治之力护航陇原绿色发展的实践路径

生态环境法典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作为省政协委员和法律工作者,我们要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法典,发挥政协职能,推动法典在甘肃落地见效。

(一)深化普法宣传,让生态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以本次“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将生态环境法典宣传纳入“八五”普法重点,开展针对性强的普法活动。面向不同群体精准普法: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压实生态保护责任,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企业经营者,宣讲污染防治与生态责任,引导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对农牧民群众,普及生态补偿与权益保障知识,激发参与热情;对青少年,培育生态文明理念,厚植环保意识。

政协委员要发挥联系广泛优势,深入基层,通过委员讲堂、专题调研等形式宣讲法典的意义与核心内容。依托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构建全方位宣传矩阵,让生态法治理念走进千家万户,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二)完善配套制度,构建甘肃特色生态法治体系。生态环境法典的实施需配套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细化支撑。建议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快相关法规制定修订,结合甘肃实际,围绕祁连山保护、黄河流域治理等关键领域,制定特色制度规范,及时清理与法典不符的法规规章,维护法制统一。

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体制,整合资源、明确权限、提升效能。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细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确保“谁破坏、谁赔偿、谁修复”落到实处。

(三)强化司法保障,用最严格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充分发挥司法在生态保护中的关键作用,支持法院、检察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和检察工作。完善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推行案件集中管辖,提升司法专业化水平。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依法追究破坏生态者责任,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建立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执行机制,确保赔偿资金全部用于生态修复。探索设立司法修复基地,通过科学方式推动受损生态系统恢复。深化司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升生态环境司法公信力。

(四)推动多元共治,凝聚生态保护强大合力。生态保护是全社会共同责任,需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治理体系。政府履行监管责任,强化统筹协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守法合规、清洁生产;社会组织发挥桥梁作用,参与保护与监督;公众增强环保意识,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人民政协围绕法典实施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协商,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强化民主监督,推动法律制度落地;广大法律工作者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助力群众和企业维护合法权益。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站在新起点,我们要以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生态环境法典为纲,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筑牢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贡献法治力量。

以法护绿:民法典与生态环境法典共守绿水青山

省政协委员,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杨永明

在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绘就美丽中国壮阔蓝图的时代进程中,法治是守护绿水青山最坚实可靠的屏障。在民法典宣传月,让我们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绿色条款,对照2026年3月12日通过、将于8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读懂两部法典协同护航生态环境的制度价值,感受新时代法治护航生态文明的实践力量。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将生态环保融入法治建设,是时代要求与全民期盼。从民法典确立绿色原则、夯实私法环保基础,到生态环境法典整合制度规范、构建公法治理体系,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实现从分散到系统、从原则到实操、从单向约束到多元共治的跨越,为守护蓝天、碧水、净土提供全方位制度保障。

一、民法典:绿色原则筑牢私法环保底线

民法典第九条确立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是我国民事立法首次将生态保护上升为民事基本原则,标志着环保理念从公法延伸至私法,从倡导转化为强制准则,让每一次交易、每一项权利行使都与生态环境紧密相连。

绿色原则贯穿物权、合同、侵权责任各编,形成全链条私法环保体系。在物权行使上,法律划定生态边界,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规排污弃废,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须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要求,从源头防范权利滥用引发环境风险。在合同履行中,绿色义务全程嵌入,当事人应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出卖人须规范包装、杜绝过度浪费,将绿色要求融入市场交易。在生产消费环节,民法典确立旧物回收义务,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打通产品全生命周期,助力资源循环利用与绿色发展。在侵权追责上,专章规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明确生态修复义务,设立惩罚性赔偿,大幅提高环境违法成本,为受损生态提供有力私法救济。

民法典以私法之力,将绿色理念嵌入民事活动全过程,让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成为全体民事主体必须遵守的行为底线。

二、生态环境法典:系统织密公法治理网络

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生态环境领域基础性、综合性核心法典。它以公法为主导,整合分散法规,构建权责明确、刚性有力的全域生态治理体系,与民法典有效衔接、功能互补。

法典实现全要素系统规制,统筹大气、水、土壤、固废、新污染物等污染防治,兼顾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系统修复,实现生态环境全方位保护。在监管执法上,建立全流程管控机制,以许可、标准、监测筑牢事前事中防线,以按日连续处罚、停产整治、刑事追责强化事后惩戒,形成“预防—监管—处罚—追责”闭环。在制度保障上,完善生态修复、损害赔偿、生态补偿等机制,细化公益诉讼规则,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凝聚社会共治合力。

如果说民法典为个体行为划出绿色底线,生态环境法典则构建起覆盖全域的刚性治理网络,以国家公权力守护生态安全。

三、双典协同:公私联动构筑生态法治屏障

两部法典理念同源、责任互补、规范衔接、维权协同,共同构筑生态环保法治屏障。理念同源,目标同向,均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追求,民法典绿色原则是私法表达,生态环境法典五大原则是公法展开,服务于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责任互补,全程治理,民法典引导微观民事行为,生态环境法典管控宏观环境风险,形成全链条闭环治理。规范衔接,适用有序,明确特别法优先、一般法托底,确保法律适用统一。维权协同,保障有力,共同支撑环境公益诉讼,降低维权门槛,强化司法保障。

四、双典分野:私法自治与公法管控各尽其责

两部法典定位清晰、分工明确,形成“私法自律+公法他律”双轮驱动。民法典是私法,调整平等主体关系,以民事赔偿、修复、惩罚性赔偿追责,通过民事诉讼实施,强调个体自觉与市场约束。生态环境法典以公法为主导,调整监管治理关系,以行政处罚、刑事追责纠偏,通过执法与司法推进实施,强调国家监管与刚性惩戒。

简言之,民法典告知民事主体:绿色是行使权利的法定义务;生态环境法典警示全社会:触碰生态红线,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法治为纲,生态为本。在民法典宣传月,重温绿色条款、对照两部法典,我们看到的是国家以法治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定决心。民法典以私法润物无声,让环保成为全民自觉;生态环境法典以公法雷霆震慑,为生态安全筑牢防线。两部法典协同发力,形成公私联动、全民共治、惩防并重的生态法治体系。

以法之名守护绿水青山,循法而行建设美丽中国。让我们自觉践行绿色原则,遵守环保法律,将法治精神与生态理念融入一言一行,携手守护蓝天碧水,以法治之力谱写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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