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检察院·
马鄢君
马鄢君,中共党员,法学硕士,二级检察官。在未检岗位上,她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在办理社会高度关注的崔某某抢劫案中,她严谨梳理卷宗、夯实证据链条,高标准完成审查起诉,精准发表公诉意见,推动案件当庭宣判,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办案中注重总结提炼类案规律,协助制定统一办案指引,规范两级院未检案件办理标准。她坚持办案与调研并重,参与培育多起最高检、省院典型案例,在《中国检察官》等期刊发表论文4篇,获全国及省级征文奖项4次,先后入选全省未检人才库、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储备人才。
立足岗位延伸职能,她深度参与最高检未检社会化支持体系试点建设,结合本地实际梳理难点、整合资源、总结经验,推动试点创建,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郑州样本。同时主动承担综合业务,协助团队获评“河南青年五四奖章集体”“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等荣誉,以扎实履职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保护伞。
金水区检察院·
张园园
张园园,中共党员,法学硕士,一级检察官,现任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她深耕未检一线,办理的李某某诈骗、传授犯罪方法牛某等人诈骗案,5名在校学生涉嫌多罪名,她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听取多方意见,精准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联合多方力量开展帮教,助力5人考上大学,该案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她坚持创新履职,在全省率先引入司法社工,推动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帮教深度融合;牵头推动多部门会签《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打造“法律监督+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全流程服务模式,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
张园园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在她看来,未检工作是匠心、良心与恒心工程,既要坚守法律底线,更要融入法理情,用司法温情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管城区检察院·
王芳
王芳,中共党员,法律硕士,二级检察官,现任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从事未检工作以来,她始终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放在首位,以创新举措破解工作难题。依托管城未检“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云平台”,牵头团队在辖区医疗、酒店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推广,普及“强制报告随手拍”“维权救助随手拍”小程序,切实强化从业人员责任意识,有效破解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发现难、获取难的痛点。同时紧盯监管薄弱环节,精准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多部门协同联动,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
深耕检察一线十余载,她先后获评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全省“十佳公诉人”,连续斩获多项省级论辩赛事大奖,入选全省刑事检察拔尖人才库,是业务能力过硬、综合素质突出的检察骨干。
中原区检察院·
杨晓红
杨晓红,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检察官助理,现任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她熟练运用社会调查、心理测评等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精准锁定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犯罪点、感化点、矫治点,开展精准帮教。参与办理的李某贩卖毒品案,面对未成年人李某同时被五个家庭共同抚养,看似“多人管”,实则“无人管”的问题症结,通过带领社工开展近30次的个案辅导和心理干预、10余次的家庭教育指导等,落实监管主体,实现涉案未成年人“有人管”“管得了”“管得好”,被最高检、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联合评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
杨晓红秉持“愿以我之微光,护你无畏绽放”工作箴言,在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领域深耕不辍,个人荣获全国、省市荣誉10余项。未来,她将继续用专业与情怀诠释未检人的使命,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征程中书写新的担当!
供稿:第九检察部
2026年第32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