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刘映阳、通讯员汪边)近日,鄂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推出涵盖贷款支持、灵活缴存、提取扩容、服务升级、同城化协同及人才保障等六大方面的17条改革举措,通过释放政策红利,助力群众实现从“住有所居”向“住有优居”迈进。新政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降低贷款门槛,多措并举减轻购房压力。本次改革在购房贷款支持上打出“放宽认定、统一标准、创新模式”的组合拳。一方面,首套房认定标准进一步放宽:缴存人家庭名下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即可按首套房政策申请贷款。另一方面,“商转公”套数认定规则与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标准保持一致。在模式创新上,新政推出“商转公”代际互助模式,允许正常缴存公积金的父母或子女为正在偿还商业贷款的缴存人申请“商转公”;同时支持“购房提取”后再申请“商转公”,兼顾灵活操作与资金安全。此外,新政还探索贷款展期业务,借款人可按规定延长还款期限,以缓解阶段性还款压力。
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实现“缴存灵活、使用自由、补贴实在”。新政针对灵活就业群体的收入特点,优化参缴流程。新增主动缴存模式,在原有的按月、按季托收基础上,允许灵活就业人员不定期进行网上即时汇缴。无公积金贷款时,可随时自由提取账户余额,实现资金的自主支配。新政还开通灵活就业人员“商转公”业务,贷款额度按家庭成员可贷额度累加但不超过本市上限;缴存额度由个人自主确定,全年最高12万元、最低2160元。同时,落实开户补贴、缴存利息补贴和贷款利息补贴三项措施,切实降低缴存与贷款成本。
扩大提取范围,提升资金使用效能。新政实现“购房、缴费、家庭保障”多场景全覆盖,新增提取公积金支付住房交易契税和物业管理费,减轻住房相关支出压力。对多孩家庭实施差异化支持:提取时住房套数认定核减1套;职工购房提取时,婚前自有住房不计入套数。同时取消提取频次限制,偿还商业贷款或异地公积金贷款无需再间隔12个月,缴存人可自由选择按季、半年或年度提取,大幅提升便捷度。
优化服务流程,深化武鄂同城化,强化人才保障。依托数智化改革,鄂州市推进新建商品房业务“一键办理”。缴存人可通过鄂州市住房资金管理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一次性完成公积金提取交存维修资金、支付首付款及申请贷款等业务,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在深化武鄂公积金同城化方面,鄂州缴存人购买武汉自住住房时,可向鄂州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贷款额度参照武汉标准审批,打破地域限制。此外,新政还强化在校大学生安居支持:全国年满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可参照灵活就业人员政策在鄂州开立公积金账户并享受相关待遇,助力地方招才引智。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