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魏唯、雷航 )自2023年以来,咸丰县人民检察院连续三年获评全省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成效明显地区。从“示证+同录”集成式控辩协商,到涉企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再到涉市场主体案件“每案必检”,该院以持续三年的制度创新与司法实践,探索出以“小切口”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路径。
科技赋能,程序公正在“镜头下运行”
“这是本次听证会的记录,请问你是否能看清楚?”在一场远程听证会上,咸丰县检察官通过“示证展台”,将听证记录实时展示给远在武汉的犯罪嫌疑人张某。
张某系某建筑集团高管,因涉嫌犯罪被取保候审,审查起诉期间获准在武汉从事生产经营。为兼顾企业正常运营与司法程序推进,咸丰县检察院建成恩施州首个“示证+同录”远程控辩协商室。承办检察官“一键启动”同步录音录像,张某远程参与听证并发表意见。经释法说理,该院依法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该院同步打造集多媒体示证、同步录音录像、实时监控于一体的控辩协商音视频管理平台,并出台相关工作实施办法,细化平等协商、异地对话、远程示证等环节标准,确保控辩协商全程在“镜头下运行”。
精准监督,向涉企虚假诉讼“亮剑”
2024年5月,咸丰县检察院在案件监督审查中发现一起异常案件:某路桥公司涉及的一起劳务报酬纠纷案,从欠条出具到调解结案仅用一天时间。经核查,被告代理人何某某并非公司员工,案卷中无授权委托书,且诉讼所用公章编号与公安备案编号不符。
进一步调查证实:何某某伪造公章冒充被告代表,与原告包工头合谋,虚构部分农民工身份,企图通过虚假诉讼套取执行款项。该院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法院全部采纳并裁定再审,成功追回被划扣资金,并将刑事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同时,该院协调法院删除涉事企业失信信息、恢复其竞标资格,并促成项目真实存在的10余名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
试点以来,该院已形成《虚假诉讼案件办案指南》,建立线索内部移送机制,并联合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构建防范和惩处虚假诉讼的社会诚信法治体系,累计为涉案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超百万元。
质量为本,“每案必检”守住司法生命线
在前两年改革基础上,咸丰县检察院将重点聚焦案件质量,推进涉市场主体案件“每案必检”。该项目不仅成为湖北省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先行试点,更入选部委改革事项。
在案件质量评查中,该院发现杨某某非法狩猎案虽事实清楚、定罪准确,但量刑建议存在法律适用错误——非法狩猎罪的罚金刑为“可以单处”而非“应当并处”。该案被评定为瑕疵案件后,咸丰县检察院提请恩施州检察院抗诉,最终撤销原判中的罚金刑,并对2025年以来办结的141件“并处或单处罚金”案件开展“回头看”,纠正错判案件5件、错误判决2件。
该院同步推出“融e评”案件质量评查品牌,构建“融合监管+数字赋能”新模式,实现涉企案件评查全覆盖。通过建立“一账二单”机制(整改总账、问题清单、督办清单),形成问题全链条闭环。同时,将评查结果与检察官绩效考核、晋职晋级挂钩,实现“管案”与“管人”深度融合。
从程序创新到专项监督,从科技赋能到质量治理,咸丰县检察院以连续三年的务实改革,持续夯实法治根基,让法治成为当地营商环境的最硬内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