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切割属于特种作业,具有高温、炽热、易燃、飞溅的特点,若是操作不慎,防范措施不到位,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
近日,福州市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中,检查发现林某在明知从事电焊作业需要电焊证件的情况下,为谋取利益,其在未取电焊资质证件的情况下,违规在某酒店进行电焊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执法人员当场要求林某停止违规电焊作业,但林某拒不听从劝阻,仍进行电焊操作,消防救援大队移交至警方后,仓山区警方已依法对林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指示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案例警示
1月份以来,全国先后发生多起火灾教训十分深刻。
案例一
1月29日,内蒙呼尔浩特,一餐馆发生火灾,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
案例二
1月24日,江西新余,一临街店铺发生火灾,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
案例三
1月23日,山东济南,一酒店发生火灾,4人死亡。
案例四
1月20日,江苏常州,一生产车间发生粉尘爆炸,共造成8人死亡,8人受伤。
案例五
1月19日,河南南阳,一学校宿舍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4人受伤。
消防安全提示!!!
春节临近,以下消防安全知识,广大市民群众要知道!
来源: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中国应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