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因设立分支机构未备案被处以罚款9000元
2024年02月02日,鹤壁市邮政管理局就郑州德邦物流有限公司设立分支机构未备案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郑州德邦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新年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国际物流园区义通路以西、仁通路以东、喜达路以南
品牌:
二、案由
设立分支机构未备案
三、主要事实
设立分支机构未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54条第1款邮政企业以外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以下称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合并、分立的,应当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9000元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承办单位:鹤壁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2月04日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