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2月2日消息,深圳市意兴捷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被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罚款20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2023年11月14日,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深圳市意兴捷科技有限公司存在1项安全隐患,如下:车间内疏散通道(通向电梯前室和楼梯间,疏散门上方安装有标志指示灯)被货物 堆放占用(实测宽度0.7米,不足0.8米)经过进行详述。
深圳市意兴捷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参照《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违法行为编号1031的规定,对深圳市意兴捷科技有限公司作出人民币20000元(2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