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袁超一 通讯员张世君 罗雪)“法院帮我们节约了一大笔钱,我们也吸取了教训。”近日,某新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某公司”)负责人拿到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后感慨道。
此前,某公司与荆州某管委会签订协议,约定对一块工业用地进行开发建设。不过,某公司并没有按法定程序通过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就提前动工。
随后,荆州市某相关执法部门找到该企业,认定其违法占地,不仅要退还土地、拆除地上建筑物,还要罚款119万元。该公司不服,将某相关执法部门和荆州某管委会一并告上了法庭。
沙市查明,某公司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确实违法,执法局要求退还土地、拆除建筑物的处罚于法有据,应当支持;但另一方面,某公司是基于与管委会的协议才占用土地,并非恶意违法,119万元罚款明显过重,属于“过罚不当”。
最终,法院依法撤销了某相关执法部门罚款119万元的决定。
湖北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提出了关于“深入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的目标要求,指通过国有“三资”清理,把分散在各领域的国有资源、资产、资金聚合起来,并通过有效地确认、确权、确值,让各类国有“三资”可量化可入账。
以该案的处理为切口,沙市法院为服务大财政体系建设量身打造“五个一”工作法,即“一套风险研判机制守住‘平衡线’”“一套信息共享机制打通‘信息墙’”“一套个性化解纷方案架起‘连心桥’”“一套快速审理流程跑出‘加速度’”与“一套效果评估体系实现‘管长远’”,其中每一步都紧扣“国资保护、企业纾困、协同联动”的核心目标。
受理案件后,沙市法院启动风险研判机制,通过梳理同类涉国资行政案件,制定专项应对思路;通过专项联络员对接、季度联席会议,协助企业从相关部门调取到12份关键材料,完整还原了事实全貌;审理环节,既确保行政部门的处罚主体合法、程序正当,坚决守住国有资产规范管理的法律底线,又充分考量企业基于政府协议产生的合理预期,聚焦“处罚是否过当”这一核心争议,避免程序空转;判决环节,详细阐述裁判理由,让企业与行政机关“胜败皆明”。
结案后,沙市法院将该案的裁判要旨、审理思路纳入效果评估范畴,通过“周期性案件质效考评+重点案件专项督办”的方式,将其提炼为行政审判白皮书的典型案例,形成了“个案纠偏-类案指导-规则确立”的闭环管理。
数据显示,沙市法院涉国资案件平均审理周期较普通案件缩短30%。基于“办理一起案件,规范一个领域”的理念,沙市法院已通过上述效果评估体系,将6起典型案例转化为司法建议或裁判规则,推动国有“三资”管理从“事后补救”向“全程规范”转变,实现司法服务大财政体系建设的“管长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