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詹钘
近日,山东烟台,几名顾客走进一家手机店免费充电,离开前,其中一男子却将店内充电线撕坏,这一行为引发热议。10月9日凌晨,手机店店主发布视频称,涉事男子给他打电话致歉。根据视频中的录音,男子称因为当时店主突然踹了一下凳子,吓到同伴,一气之下撕了线。
监控画面,图源:视频截图
公开的视频监控显示,事发于10月4日12时21分左右。事发时,店内的沙发上坐着两男两女四人。画面最右侧的黑衣男子正在用力地撕扯充电线。撕完之后,四人马上起身离开。离开时,另一白衣男子还看了一眼被撕坏的充电线。
据媒体报道,这家店面是位于烟台开发区万达广场的一家手机店,店主石先生称,店内有免费的休息区,事发当天,这四人到店内的沙发上免费充电,大概充了半个小时。其间,他没有跟顾客发生任何矛盾。
石先生称,已经就此事报警,他的诉求是要求对方道歉。记者获得的一份立案告知书显示,该案已经于10月5日被烟台市公安局海河派出所定性为行政案件,并已经立案。据石先生透露,这几个人是外地游客,当天已经驱车离开烟台。不过,他给对方打电话时,对方却说打错了,不承认这个事情。
9日凌晨,店主石先生再次发布视频,称涉事男子已经电话致歉。公开的电话录音中,涉事男子称,事发当天,他们四人在正常坐着充电,后店主踹了一脚店内另一侧的一个圆凳,“咣当一下,把我们都吓了一跳,当时很生气我就把线给薅了。”该男子承认自己有错。石先生则称,他脚踢的那个凳子正常应该是在桌子底下,他只是踹一脚将凳子踹回桌底。
另外,涉事男子还表示,自己的手机号已经被“轰炸”了一整天,并要求店主处理掉网络上未打码的监控视频。
行政立案告知书,图源:视频截图
10月8日、9日,极目新闻记者私信店主,未获回应。手机店所在万达广场工作人员称不了解此事相关情况。记者联系当地警方,烟台市公安局海河派出所未就此事做出回应。
对于该案件的处理方式,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行为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公安机关可对行为人处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店主有权要求四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畴涵盖物品的修复费用或者在物品完全损毁时的重置成本。
对于涉事人员未打码的监控视频被公开,付建认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发布未打码视频,使得当事人的面部特征可以识别,可能涉嫌侵犯到他人的肖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