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余渊
无业女子自称是律师,先后以垫付资金可以免费观看周杰伦演唱会、解冻银行卡等名义,骗取三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23万余元。近日,中国检察网公布的一则案件起诉书显示,30岁的廖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提起公诉。
起诉书显示,廖某是广东省连州市人,住在江西南昌青山湖区某小区,高中文化,无业。2023年6月至2024年7月,被告人廖某自称是律师,先后以垫付资金可以免费观看周杰伦演唱会、解冻银行卡等名义,骗取被害人胡某某、李某某、陈某某共计人民币123万余元。2024年7月16日,被告人廖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据了解,2018年3月21日,廖某曾因犯诈骗罪被广东省连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2020年12月31日刑满释放。
判决书显示,2017年11月17日,连州市某地产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去到连州市连州镇某小区某民房,向租住在该房屋里的被告人廖某了解是否有卖房的意愿,于是被告人廖某即向工作人员谎称自己是该房产的业主,并表示愿意出卖该房产,但实际上朱某某和俞某某才是该房产的业主。
2017年11月23日,在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的斡旋下,被告人廖某与被害人张某某签署买卖上述房产的定金协议,约定以人民币58万元的价格交易上述房产,然后张某某将定金人民币3万元通过中介公司交付廖某。其后,因廖某无法提供房产证证实自己是上述房产的业主且借故拖延返还定金而案发。
在审理期间,被告人廖某通过其亲属交付了人民币30000元作为给被害人张某某的退赔款。
法院判决,被告人廖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对于被告人廖某通过其亲属退赔到法院的人民币30000元,返还被害人张某某。
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共计人民币123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廖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廖某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累犯情节、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坦白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6月18日,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目前该案已经审理完毕,案情就是起诉书上面所说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