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邓丽 谢博闻)6月 12日 ,南漳县九集镇涌泉中学门前路段发生一起令人警醒的交通事故。九集镇居民王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至此,因驾驶过程中走神,注意力不集中,竟直接撞向了停放在道路右侧的小型客车。更让人揪心的是,王某驾驶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这一疏忽导致其头部在碰撞中直接受伤,血流不止,现场情况触目惊心,两车也在事故中不同程度损坏。
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王某在此次事故中因分心驾驶,未能保持对车辆的有效操控和对路况的及时观察,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需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而小型客车驾驶员违法停车,占用道路资源,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对事故的发生也存在一定过错,需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这起事故并非个例,它再次为广大交通参与者敲响了安全警钟。交警部门特别提醒:驾驶两三轮摩托车、电动车时,安全头盔是保护头部的重要 “防线”,在关键时刻能有效减轻伤害,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同时,在道路行驶过程中,一定要集中精力,保持谨慎,做到小心慢行,切勿分心驾驶。无论是接打电话、低头看手机,还是思绪游离、注意力分散,都可能在瞬间引发危险,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交通安全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与家庭幸福,容不得半点马虎与侥幸。希望广大群众能从这起事故中吸取教训,时刻绷紧安全驾驶的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佩戴好安全头盔,以谨慎的态度对待每一次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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