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曹诗语 杨春雨)看着照片上失散多年的弟弟,李山哽咽着说道:“我弟弟是2002年走失的,当时我们去报了警,但一直找不到,后面他的户口也被注销了。我爸走的时候还一直挂念他,23年了,终于找到他了!”
这件事还要从2024年的一起盗窃案说起。2024年12月18日,公安机关以阿丰涉嫌盗窃罪提请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由于阿丰是聋哑人且缺乏身份信息,检察官还特意邀请了手语翻译一同参与提审,但在审讯过程中发现阿丰并不识字也看不懂专业手语,这让询问工作一时难以推进。
“监控视频中用工具偷电动车的这个人是不是你?”此时,检察官灵机一动,试着先指指电脑屏幕上的人,再指指阿丰,用肢体做出使用工具打开电动车车锁的动作,阿丰皱眉仔细端详了一会,点了点头。“用肢体动作还原当时的场景是个好方法!”手语翻译对检察官说道。就这样,在检察官与手语翻译的互相配合下第一次讯问顺利结束。
经审查,检察官认为阿丰构成盗窃罪,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身份不明,若不羁押,后续诉讼活动将难以推进,2024年12月24日,检察机关依法对阿丰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由于阿丰身份不明,在随后发出的继续侦查提纲中,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实阿丰的身份信息及亲属信息。公安机关采集阿丰的DNA信息后,通过全国数据库进行比对,比对上了阿丰已故的父亲。
检察机关了解到这个情况后,几经周折联系到了河南省某村的村干部。据该村干部介绍,20多年前该村李家确实有个聋哑小儿子走丢,老爷子已故,李母年迈。随后,检察机关联系公安机关对阿丰及李山、李母进行DNA 鉴定。经鉴定,李母确系阿丰生物学母亲。
经了解,阿丰没有上过学,天生聋哑,多年前与亲戚外出打工时走失,后一直以“阿丰”这个名字生活,无法得知23年来他住在哪里,靠什么为生。
“我们对他的遭遇深表同情,虽有从轻处罚情节,但犯了罪,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经鉴定,被盗电动车价值人民币5380元。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阿丰涉嫌盗窃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同时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主动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九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检察机关依法对阿丰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
4月29日,由樊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阿丰盗窃案,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本案的办理,是检察机关精准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典型实践。一方面,严守法律底线。严格审查盗窃事实、评估社会危险性,进行精准量刑,确保罪责刑相适应;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通过聘请手语翻译、提供法律援助律师等途径筑牢正义根基。另一方面,彰显情理温度。结合阿丰聋哑人的特殊身份及可挽救性,援引《刑法》第十九条从轻处罚;延伸司法职能,联动多部门恢复其身份、落实社会救助,破解“因困再犯”的恶性循环。从惩治犯罪到修复社会关系,检察机关以“刚性法律”与“柔性司法”的有机融合,既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又传递了司法温度,实现了法理情的有机统一。
(以上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