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民营经济贡献度
1、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建立民营大中小、科技型、创新型、专精特新企业库梯次帮扶
2、加快民企转型升级
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两重”“两新”
持续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中试平台向民营企业开放
3、积极扩大民间投资
滚动发布面向民间资本的投资项目清单
支持民营企业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投融资政策和工
具
扩大市场开放活跃度
4、开展妨碍统一大市场政策清理
持续清理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的政策措施
持续清理歧视民营企业的规定做法
5、深化产业链供应链融合赋能
支持民营企业融入国控、楚象等供应链
构建大中小、国企民营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新型活跃开放生态
6、积极稳健推进民企抱团出海
积极应对美国加征关税不利影响,紧盯非美市场拓展多元出口
全力做强离岸业务,完善出海服务网络体系,加强国际法律
服务
畅通要素流通便利度
7、激活金融“活水”精准直达
用好政府主导的7000亿元投资基金群
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股权转让、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8、促进土地灵活高效适配
全面推广“标准地”出让、五证同发审批模式
支持民营企业实施“零增地”技改拓展空间
9、强化能源稳定安全保障
优化绿电消纳和市场交易,充分满足外向型企业购买绿证、使用绿电
加强园区基础设施规划统筹,提高电、气、热等能源保障能力
10、拓展人才服务优质便捷
支持民营企业利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等加大人才引进培育力度
每年培养50名左右“楚天英才计划·创新型企业家
”
提高市场竞争公平度
11、推进政府服务增值化改革
实现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环节证照“联办、联变、联销”
消除不合理“备案库、名录库”等隐形壁垒
12、开展招投标突出问题整治
消除对民营企业的歧视性条款和不合理限制,确保机会平等
查处非法设置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等突出问题
13、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政府依法优先向民营中小企业采购商品或服务
支持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项
目
完善社会信用透明度
14、夯实信用信息基础
完善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功能,推动信用数据应用共享,破解民营企业信息不对称难题
15、强化失信约束惩戒
按规定公示大型企业逾期未支付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款项信息
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在申请政府资金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或禁止
16、完善信用激励修复
探索对守信企业给予用地审批优先等激励措施
推
动企业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
增强政商关系亲清度
17、规范涉民企执法行为
坚决整治远洋捕捞、粗暴执法、以罚代管等现象
严厉打击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进行诋毁、贬损和丑化等侵权行为
18、推进民企纾困解难降本
落实国家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对通行我省高速公路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给予省内通行费9折优惠
19、妥善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
全面排查机关事业单位拖欠账款,指导国有企业加大债务清偿化解力度
强化拖欠账款投诉处理和信用监督,加大对恶意拖欠账款案例曝光
20、塑造亲清政商关系
常态化开展“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企业帮扶活动
鼓励支持全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光明磊落、坦荡真诚同企业接触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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