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万山公安分局丹都派出所办理一起买卖和使用伪造证明文件案,涉案违法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
2023年11月23日,某贷款公司相关负责人向丹都派出所报警称,近期,一男子工作证明有伪造单位出具证明之嫌疑。
接报后,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工作,最终发现,松桃籍男子吴某某有重大嫌疑。
经查,2023年8月,男子周某在万山区某售楼部购买商品时,发现自己征信出现问题,随即,通过他人介绍与嫌疑人吴某某达成协议,以8000元的价格为其处理好征信。
收到周某2000元定金后,吴某某便在网上花了50元购买了一张伪造的工作证明给周某,拿到证明的周某按照流程,进行了征信申诉。
相关单位在审核资料时,发现周某使用的工作证明是伪造的。
目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法嫌疑人因买卖和使用伪造证明文件,被万山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情节严重要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铜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