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中,洛本卓边境派出所从辖区实际出发,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为工作目标,积极探索“多元融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模式,从源头防范矛盾纠纷,不断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
主动排查,精耕细作,找到矛盾纠纷的“隐蔽点”
该所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部署警力下沉村社开展入户走访工作,主动排查矛盾纠纷隐患点,全面掌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婚姻家庭、劳资、土地、合同等矛盾纠纷,坚持预防为先、抓早抓小,根据摸排掌握的矛盾纠纷情况,逐一进行分析研判,找到矛盾纠纷的“隐蔽点”,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掌握、早化解”,时刻把握工作主动权。
同时,根据辖区特点,因地制宜,充分发挥义警、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全面摸清辖区内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苗头,重点掌握可能导致信访案件、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因素,深入了解问题症结,有针对性地开展排查化解工作,把可防性矛盾纠纷发生率减少到最低限度。
5月中旬,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网格员信上报息,称保登村的张某与邻居和某因房屋建盖问题发生纠纷。张某家在修建房屋时,不慎将邻居和某家的屋顶弄破了个窟窿,却没及时跟和某说此事,导致和某认为张某在故意找茬,双方因此发生争执。了解情况后,民警带着网格员开展上门调解,用邻里纠纷由“民转刑”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通过摆事实、说道理、讲法律,反复强调远亲不如近邻、邻里相处贵在和睦,最终矛盾双方握手言和,冰释前嫌,张某主动修补了弄破的屋顶,并为自己的考虑不周向和某道歉。
联合协调,把脉问诊,找到化解矛盾的“共情点”
通过建立“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多部门联合调解机制,提高调解质效,打破以往人手不足“小题变难题”的困难局面,探索法、理、情融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畅通矛盾转移化解渠道,坚持打防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了解当事人双方不同的态度和诉求,找到化解矛盾的“共情点”。充分发挥派出所群众工作的优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疏导教育,消除矛盾双方积怨、隔阂。
了解纠纷事由
近期,子竹村村民李某父母因感情不和时常争吵,父亲杨某经常酗酒并与母亲和某发生冲突,严重影响了家庭和谐,导致自己也无心学习,李某一心想拯救破碎的家,多次劝说无效,选择寻找警方帮助。在得知时间来龙去脉后,为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矛盾,该所立即联系司法所、综治办工作人员组成调解组开展矛盾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就矛盾原因各执一词,言语激烈,调解几度陷入僵局,调解组从多角度认真剖析矛盾根源,从法律、道德和亲情方面开展耐心劝导说服教育,经多次调解,纾解了双方“心结”,夫妻双方均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加强沟通,不再遇事冲动,用心经营好自己的家庭。为避免矛盾,调解组当场出具了书面调解协议。李某对调解组的耐心劝解以及帮他拯救了破碎的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婚姻家庭矛盾调解
跟踪回访,复盘总结,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点”
坚持将回访反馈作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完善跟踪回访台账,建立健全跟踪回访制度,明确回访时间、回访方式、回访内容,按照“一事一回访”的工作要求,对已化解的矛盾纠纷,由社区民警以见面或电联方式跟踪问效并一一记录,围绕“调解结果是否公平合理、调解协议是否已经执行、调解效率是否快捷高效”等方面进行回访,进一步做好情绪疏导。
矛盾纠纷跟踪回访
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或不稳定的情况,认真听取当事人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调解结果执行情况。对调解协议履行不到位的一方,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协议,有针对性地落实跟进措施,避免矛盾纠纷反复回弹、不止不休,巩固提升调解成效。
矛盾纠纷跟踪回访 (2)
为请确保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有实效,还联合乡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八五普法”专项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乡村振兴中的基础作用,多样式开展好普法宣传工作,引导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鼓励群众遇到纠纷时主动寻求法律调解,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使群众在思想上转变解决矛盾纠纷的态度,用文明、和谐、科学的方式处理矛盾。
联合普法宣传
今年以来,共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余起,大多以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和劳资纠纷为主,无命案风险隐患,社会治安状况整体稳定。
“基层矛盾纠纷调解不是靠一个部门就能够解决的,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转变工作思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秉承‘预防为主、调解为辅’的原则,深入探索多元融合矛盾纠纷机制,为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辖区环境贡献力量。”该所所长褚忠铭说到。
来源:怒江边境管理支队洛本卓边境派出所
通讯员:波香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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