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民意最盼”的重点领域、重点市场、重点行业,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打出拳拳生风、招招见效“组合拳”,依法查处了一批直击民生痛点、百姓拍手称快的案件。
六一儿童节即将来临之际,本期我们一起走进山城分局查处的“鹤壁市山城区某小学未按规定送检校服案”。
鹤壁市山城区某小学未按规定送检校服案
01
案情回顾
2024年3月6日,山城分局依法对鹤壁市山城区某小学进行监督检查,当事人无法提供校服的检查验收记录、出厂检验报告,以及收货后委托送检的检验报告。经查,当事人2022年发放校服107套,未按规定在收到校服后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对该批校服进行抽检。
02
以案释法
当事人未按规定送检校服的行为,违反了《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学生服使用单位应当提供质量合格的学生服。学生服使用单位应当履行检查验收和记录义务,验明并留存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确认产品标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学生服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学生服进行检验。”之规定。
依据《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学生服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未履行检查验收和记录义务或未按规定委托送检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山城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03
案件警示
校服有孩子的“第二层皮肤”之称,其质量安全与学生身体健康息息相关。目前我国中小学生校服执行“双送检”制度,在供货企业送检的基础上,采购使用单位也应将同一批次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以全面有效保障校服质量安全。校方送检的缺位,将使得“双保险”制度失灵,供货质量无法得到保障。本案的查处,督促了学校履行“双送检”主体责任,堵住了“毒校服”流入校园的检测漏洞,守护了学生身体健康,规范了校服产品市场秩序!
市场监管部门在此提醒,各校服厂商应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严格遵循行业标准,把好面料、成品两道检验关口,精益求精、不断生产出高品质的校服。各大中小学校也应以此案为戒,通过正规渠道选购校服,选择质量稳定可靠的品牌生产厂家,严格履行检查验收和送检义务,重点关注甲醛、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指标情况,切实守牢校服质量安全关口。
广大学生及家长收到校服后,可采用三步法对产品质量进行初步判断。一查,查标识、看包装,查看校服是否有合格证,是否有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是否有产品执行标准和产品等级,是否标注了纤维含量和产品的使用方法,是否标注了产品安全技术类别。二看,查外观、看做工,观察产品表面有无疵点、有无明显色差、覆黏合衬的表面部分有无脱胶起皱等现象。三闻,闻气味、看质地,闻一闻校服是否有霉味、鱼腥味、石油味等刺鼻异味,摸一摸是否手感粗糙或硬邦邦,同时留意绳带、残留金属针、附件锐利性等安全问题。学生穿着校服后,如出现皮肤过敏等身体不适,请及时向学校反映;如发现“三无”或质量不合格校服,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如实客观投诉或举报。
稿源:执法稽查科、山城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