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一、包某被诈骗案(虚假服务类)
4月19日,库伦旗白音花镇居民包某报案称,4月7日在网上认识了一个自称可以办理烟草证的人,包某询问对方办理烟草证需要什么材料,对方称需要包某的身份证照片以及500元意向金,待审核通过之后交3000元,待公示期过以后再交3000元,共计6500元。包某同意办理后,按照对方的要求,先给对方转了500元的意向金,过了一段时间,对方联系包某称烟草证已经通过审核了,需要交3000元,对方给包某发了一个支付宝二维码,包某扫描二维码向对方转账了3000元,包某询问对方什么时候可以查到公示,对方给包某发了一个小程序,名为“全国档案数据查询中心”称可以在此小程序上查询。
4月11日,对方给包某发了中国烟草的公示,让包某支付尾款3000元,包某向对方支付了尾款。4月15日,对方称烟草证已经下来了,但是需要盖章入档,需要20000元,包某又向对方转账20000元,转账后对方又称现在已经盖章了,但未入档,入档还需要40000元,此时包某意识到被骗,被骗共计2万余元。
【案例二】
二、刘某被诈骗案(刷单返利类)
4月24日,库伦旗扣河子镇居民刘某报案称,4月7日,一个陌生人添加刘某为微信好友,对方称自己是抖音后台回访员,有一个赚钱的项目(给平台其他用户点关注,点够了可以赚取佣金)问刘某做不做,刘某同意了。之后对方发给刘某一个链接,让刘某下载一款手机软件,下载完成后,平台客服联系了刘某,并交刘某如何操作,刘某做了一单后,问对方如何转成正式员工,对方称需要做两单,但是做任务的钱需要自己垫付,等做完后可以返还,刘某便做了两单,做完后对方将钱返了回来。
4月18日,刘某告诉对方自己想做一个大单,对方称为刘某抢到了一个25000元的单,刘某按照对方的要求做完后,对方称平台网络抽单抽到刘某,需要再做一单才能提现,于是刘某又做了一单,做完后对方却称刘某操作失误,需要再做一单才能将投入的钱全部提现,刘某又做了一单后,对方又以刘某看错要求为由,让刘某加单到31万才能提现,此时刘某意识到被骗,被骗共计27万余元。
库伦警方提示:
1.提高防骗意识,保持良好的社交心态,在没有确定对方真实身份之前,警惕经济上的来往,不要向陌生人转账。
2.保持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警惕不切实际的高风险投资。尤其是在网络交友中,若对方提到“刷单”、“投资平台”等关键词,更要提高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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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库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