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格联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正在推进延华智能(002178)投资者索赔案件,该案件的管辖法院为上海金融法院,尚未参加的投资者可继续参与。
2024年1月23日收盘,延华智能收涨2.2%,股价到6.5元/股。
延华智能主营业务智慧医疗与大健康、绿色节能智慧城市、物联智造。2023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32,209.08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48.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3.68万元,较去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
延华智能涉嫌违规情况:
2023年1月6日,延华智能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年10月31日,延华智能与北京中汇乾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乾鼎)、北京泰和康医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延华智能收购中汇乾鼎持有的泰和康45%的股份。延华智能将对泰和康的投资列示于“长期股权投资”科目。2019年至2021年,泰和康为雅培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培)授权的经销商,泰和康90%以上的营业收入来自于雅培相关销售收入。
经查明,延华智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2022年半年报、2022年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
2022年上半年,泰和康与雅培的合作显著异常且二者未来是否能继续合作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泰和康2022年上半年收入同比大幅下降。延华智能在不晚于2022年半年报披露前知悉泰和康上述合作异常情况,未在2022年半年报中对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财会〔2014〕14号)第十八条、《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财会〔2006〕3号)第四条第一款、第五条、第六条以及第十五条的规定,导致延华智能2022年半年报、2022年三季报分别虚增利润总额5,191.14万元,占2022年半年报利润总额(公司2022年半年报所披露的合并利润表利润总额为-15,901,440.28元)绝对值的326.46%,占2022年三季报(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所披露的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利润总额为-10,979,280.55元)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72.81%。
(二)2022年半年报未全面、充分披露泰和康业绩下滑的原因
延华智能参股公司泰和康业绩下滑具有多方面原因,延华智能在2022年半年报中的披露内容未完整涵盖实际情况,投资者无法了解到泰和康业绩下滑原因的全貌。
关于索赔条件:
上海格联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认为,在2022年8月16日到2023年6月2日收盘之间买入延华智能股票,并且在2023年6月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