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含义: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 常见误解: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终身制”,一经签订不能解除。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能变更的“死合同”。
3. 正确解读:
• 无确定终止时间,不代表没有终止时间。
• 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其他类型的合同一样,适用劳动法与本法的协商变更原则。
1. 解除:
• 双方协商一致。
• 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
•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
2. 变更:
• 双方协商一致。
•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1. 长期稳定职业: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
2. 用人单位减少损失: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有利于维护用人单位经济利益。
1. 订立情形: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 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法律规定的情形:
• 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法律规定的情形一: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劳动者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了十年以上,是这个情形的基本内容。具体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十年。如有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五年后,离职到别的单位去工作了两年,然后又回到了这个用人单位工作五年。虽然累计时间达到了十年,但是劳动合同期限有所间断,不符合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条件。劳动者工作时间不足十年的,即使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有权不接受。法律作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维持劳动关系的稳定。如果一个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了十年,就能说明他已经能够胜任这份工作,而用人单位的这个工作岗位也确实需要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愿意,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维持较长的劳动关系。
法律规定的情形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在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前,或是在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前,用人单位的有些职工已经在本单位工作了很长时间。推行新的制度以后,很多老职工难以适应这种新型的劳动关系,一旦让其进入市场,确实存在着竞争力弱难以适应的问题,年龄的局限又使其没有充足的条件来提高改进,应当说这是由于历史的原因造成的。他们担心的不仅是能否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还存在着虽然签了劳动合同但期限很短,在其尚未退休前合同到期却没有用人单位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因此,对于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允许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一个劳动者以在该用人单位满十年,但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十年,则不属于本项规定的情形。
法律规定的情形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根据这一项规定,在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签订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就意味着下一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在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准备订立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当作出慎重考虑。
有的意见认为,这一项规定限制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因为劳动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订立次数都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选择什么样的劳动者的决定权仍掌握在企业手中。只不过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用人单位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这种劳动合同也不是“终身制”的,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或是双方协商约定的条件出现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2. 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含义:
• 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
•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无视法律规定,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于这种情况,本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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