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之声网讯【张彤彤 张鹤平】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年好景在春耕。近日,临江市人民法院临江人民法庭为护航农耕生产、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高效调解了一起涉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本案中,丁某因春耕需要于2022年在某种子商店赊购化肥款3980元,并于2023年1月15日向该种子商店出具借据一张,作为欠款凭证。后丁某以化肥质量存在问题为由拒绝支付货款,被该种子商店诉至法院。
由于化肥直接关系到农作物的生长、产量和品质,如果丁某不及时进行采购会影响春耕,但赊欠货款又会导致该种子商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实现。为兼顾双方权益,最优化化解矛盾纠纷,既不影响丁某春耕生产,也不让该种子商店承担蒙受损失的风险,承办法官决定前往原被告所在地了解情况并依实际开展调解工作。经过法官耐心讲解,双方当事人理解了各自的处境并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即被告丁某承诺于2024年6月1日前一次性给付所欠化肥款共计3600元。
下一步,临江市人民法院将依托临江人民法庭充分发挥职能,结合本地春耕实际,全链条做好“保耕护农”工作,以司法力量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保驾护航。
编辑:魏海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