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林,退出!
楼顶广告牌突然坠落
砸坏小区内的违停车
谁担责?
案
情
回
顾
2023年11月7日,抚州某小区内,一块广告牌从30楼楼顶脱落,砸到叶某的车辆,导致叶某车辆损坏。
叶某要求物业公司进行赔偿。物业公司认为小区内树立了多块提示标牌,提示要将车辆停放在物业指定地点(停车位内),叶某停车的位置并非小区规划的停车位,系违规停车,造成的车辆损失应由叶某自行承担。
法
院
审
理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公司作为事发小区的管理者,小区楼房外悬挂物发生脱落,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物业公司对小区楼房外墙面及悬挂的广告牌等物品负有维护、排查风险等管理义务,物业公司不能证明其尽到了妥善的管理义务,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叶某的被损车辆停放位置为非停车位,且叶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将车辆停放在非停车位是经过物业公司要求、允许或认可,其自身亦存在过错,对车辆损失应承担部分责任。
综合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对于车辆的损失,业务公司与叶某应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经调解,物业公司提出赔偿叶某维修费、贬值费共计5600元,叶某表示同意,双方签订调解协议。
法
条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法
官
提
醒
高空坠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物业要强化责任意识、安全意识
对小区设施要定期排查安全隐患
业主也应提高警惕、规范停车
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南昌的家长们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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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乡法院
编辑:付梦影 审定:金官 核发:吴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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