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记者从甘肃省公安厅获悉,今年以来,甘肃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净化网络环境,持续开展网络低俗内容专项治理行动,共发现涉“三俗”内容信息1120余条,约谈涉低俗主播251人,刑事打击3人,行政处罚112人,封禁账号256个,中断直播381次,有效维护了我省网络空间清朗。
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网安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通过QQ等社交工具线上联系从事卖淫活动。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对彭某、王某某、裴某某3人进行刑事拘留,对曹某、蒙某某、黄某某等11人进行行政处罚。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甘肃公安机关将持续推进网络生态治理,坚决依法依规整治网络直播乱象,严厉打击传播低俗内容、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全力营造风清气正、干净清朗的网络环境。
甘肃公安温馨提示: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相关内容。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