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512 公司简称:中新集团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498,89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预计共计分配股利409,196,970.00元,占当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61,930,357.06元的30.05%;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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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对业务涉及行业的说明详见本章节“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中新集团由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1994年投资设立,承载了中新两国政府合作开发苏州工业园区的历史使命,受到中新两国领导的高度关心与支持,为苏州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大贡献。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中实现“八连冠”。作为中新合作载体和园区开发主体,公司始终坚守中新合作初心,以“筑中国梦想,建新型园区”为己任,以园区开发运营为核心主业,以产业投资和绿色发展为两翼板块,全面融入ESG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产绿双核驱动,一体两翼协同发展。
(一)园区开发运营
园区开发运营是公司核心主业,包括产城融合园区和区中园两个板块。两个板块互相提升、互促发展,不断提升园区开发运营的核心竞争力。
1、产城融合园区
公司主动服务、积极融入国家战略,围绕国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聚焦园区开发运营主业,不断借鉴创新、复制推广中新合作的成功经验,先后布局了苏锡通科技产业园、中新苏滁高新区、中新嘉善现代产业园、中新昆承湖园区、苏银产业园等产城融合园区,开发运营面积超250平方公里。其中,中新苏滁高新区、中新嘉善现代产业园列入国家《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各合作区域发展良好,形成了较好的口碑,提升了公司的中新品牌影响力。
2、区中园
公司区中园业务作为园区开发运营核心主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中新智地为主要平台,聚焦高品质工业类载体、特色产业园区的开发运营,立足苏州,深耕长三角,抢抓核心城市、核心区域、核心地段稀缺优质资源。截至2023年末,中新智地在苏州、无锡、南通、常州、镇江、嘉善等区域实现落地区中园项目。
坚持以产为核,大幅提升以产业招商能力为核心的区中园综合运营能力,强化渠道建设,推进投招联动,引入了一批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区中园项目落地规模和产业质量均实现有效提升。坚持以绿为核,落实ESG理念,在区中园产品设计、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中,践行低碳节能、生态环保的绿色发展理念。稳步推进资本化运作,以中新园瑞平台助力区中园拓展布局,扩大轻资产管理规模,以中新园舍平台抢占“工改租”公寓资源,提升区中园产品配套服务能力。
(二)产业投资
公司产业投资业务既是园区开发运营主业的组成部分,更是深度挖掘主业价值的核心成长业务。公司自2018年探索开展产业投资业务以来,不断完善产业投资顶层战略架构,持续优化基金投资的赛道分布比例,关注直投项目长期价值增长能力,不断强化产业投资能力,以投带招、以招促投、投招联动,形成了母基金、子基金、直投基金相结合,适度参与政府引导基金的投资布局,赋能园区开发运营主业。
在基金参投方面,公司投资领域侧重于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及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医疗健康等具备科技攻关、先进制造和发展升级等与公司各产城融合园区及区中园产业契合度高的行业,投资阶段侧重于早中期。在科创直投方面,公司发起设立了中新园创,中新园展规模合计8亿元的产业投资基金,围绕园区主导产业,紧扣赋能“专精特新”企业产业化和国际化特色开展投资业务,进一步助推园区优质企业跨越式发展。其中,中新园创投资区域以苏州工业园区为主,适度关注新加坡项目,投资领域以生命科学、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为主,阶段以早中期为主,兼顾成熟期。中新园展投资区域以公司各合作园区、区中园为主,投资领域以信息技术、高端制造、新能源、新消费为主,阶段以成长期为主,兼顾早期、成熟期。
(三)绿色发展
公司立足园区绿色发展方向,在持续为苏州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城市水电气热公用事业优质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绿色发电、绿色减排、绿色服务等绿色业务,推动碳达峰碳中和,致力于实现园区的低碳、近零碳、零碳运营。
在绿色业务方面,绿色发电业务以旗下控股子公司中新绿能为主要平台,以国内一流绿色能源运营商为发展定位,开发风光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近期以分布式光伏为重点发展方向,着力开发、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等能源项目。绿色减排业务包括能源类减排和环境类减排,能源类减排通过打造协同合作平台,积极拓展生态圈,以源网荷储、虚拟电厂、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数字化运营管理等方式,为企业节约能源消耗,降低碳排放;环境类减排主要包括工业废水处理、污泥处置、危废处置等项目的投资、运营和管理。绿色服务业务着力布局绿电交易、碳核查、碳认证、碳资产管理与交易、零碳园区创建咨询与培训等,为企业和园区提供一站式绿色解决方案。
在公用事业方面,提供水务、热电联产和城市燃气等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持续提升公用事业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满足园区不断发展的投资环境和生态环境需求。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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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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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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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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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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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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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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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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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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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57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89%;实现营业利润18.97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3.38%;实现利润总额20.1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9.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2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7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周衡翔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对于2024年度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并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2023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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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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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关系的说明
苏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简称“港华燃气”)为本公司董事周衡翔担任副董事长、本公司副总裁肖建忠担任董事长的企业;苏州工业园区蓝天燃气热电有限公司(简称“蓝天燃气”)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苏州中方财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方财团”)副总裁蔡剑俊担任董事的企业;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园区投控”)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简称“三星电子”)为本公司监事、中方财团副董事长、总裁李铭卫担任副董事长的企业;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苏州银行”)为园区投控董事长钱晓红担任董事的企业;园区重建是公司控股股东中方财团原监事黄艳任董事、公司实控人园区投控董事周全任董事的企业;苏州新加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简称“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是本公司副总裁田雪鸰担任理事的非营利机构;苏州工业园区康乐斯顿外国语学校(简称“康乐斯顿外国语学校”)是本公司副总裁田雪鸰担任理事的非营利机构。因此与上述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1)苏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马海涛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655号
主要股东:香港中华煤气(苏州)有限公司持有55%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绿色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中新绿发”)持有45%股权。
主营业务:在苏州工业园区燃气主管部门特许经营的业务范围内,在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区域内自2004年至2054年期间运行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项目,充装瓶装液化石油气并销售本公司所充装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限分支机构经营),通过市政燃气管网输配、供应和销售管道燃气。从事相关经营服务(包括炉具及燃气相关设备);在苏州工业园区燃气主管部门特许经营的业务范围内,在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区域内、自2004年至2054年期间,从事投资、建设市政管道燃气输配网及为其配套的供气设施,并提供相关的客户服务;自有多余房屋租赁(非主营业务,仅限于集团内部企业或关联企业)。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7.45亿元,净资产4.86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4.34亿元,实现净利润0.76亿元(数据已经审计)。
(2)苏州工业园区蓝天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世宏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55号
主要股东:苏州工业园区鑫蓝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中新绿发持有30%股权;苏州工业园区中鑫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有19%股权。
主营业务: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电站的建设与经营,蒸气的生产和经营,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热水、冷水、除盐水、电力设备的销售;燃机发电及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燃机技术及相关培训(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天然气管道管理、工程技术服务、供热工程建设及技术服务;电力设备的调试、检修、维护保养;发电及供热运营项目管理;售电业务;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技术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凭资质按许可证经营);城镇燃气经营。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6.20亿元,净资产7.05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5.66亿元,实现净利润0.55亿元(数据已经审计)。
(3)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原名: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性质: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388,696万元
法定代表人:钱晓红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58号置业商务广场19楼整层1901单元
主要股东: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持有90%股权;江苏省财政厅持有10%股权。
主营业务:经园区国资办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883.89亿元,净资产423.59亿元,主营业务收入61.79亿元,实现净利润27.29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4)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9,483.011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HONGBIN LEE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501号
主要股东:韩国三星电子株式会社持有69.06%股权;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9.22%股权;中方财团持有11.72股权
主营业务:研发、制造和销售冰箱、微波炉、空调器、空气源热泵、洗衣机、压缩机、空气净化器、小家电等电器产品及相关零部件,安装调试所制造的产品;从事本公司生产产品的同类商品及其零部件、模具、空气净化器、吸尘器、LED灯具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技术咨询及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58.50亿元,净资产40.72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03.90亿元,实现净利润4.04亿元(数据已经审计)。
(5)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性质:上市公司
注册资本:366,672.4356万元
法定代表人:崔庆军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主要股东: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虹达运输有限公司等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行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5835.10亿元,净资产466.09亿元,主营业务收入91.88亿元,实现净利润39.21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6)苏州工业园区城市重建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15,940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银珠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58号置业商务广场1栋901
主要股东: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70.02%股权;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有限公司持有29.98%股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土地收购、开发、储备,工程管理及基础设施,市政建筑,市政绿化工程;实业投资。公共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和厂房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建筑工程承包;项目开发建设及工程管理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工程设备采购代理;从事房地产开发及区域改造开发所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销售建材。房屋租赁、招投标管理、政府采购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32.18亿元,净资产39.47亿元,主营业务收入22.80亿元,实现净利润2.78亿元(数据已经审计)。
(7)苏州新加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经国家教育委员会于1996年6月5日出具的“教外综(1996)328号”《关于同意开办苏州新加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批复》批准成立。本公司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举办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为唐筱卫,位于苏州工业园区钟南街208号,主要从事面向外籍人员子女的基础教育服务。
(8)苏州工业园区康乐斯顿外国语学校于2012年4月26日成立。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新教服是该学校的举办方,法定代表人为唐筱卫,位于苏州工业园区钟南街208号,主要为本地子女提供教育培训。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主要内容包括提供/接受劳务、支付/收取租金和购买/销售商品等。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政府指导价或成本加合理利润协商确定。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在上述时间范围及预计金额内根据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决定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以确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均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是因公司正常的主营业务经营需要而可能发生的必要和持续的交易。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此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8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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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因删除条款导致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9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新集团”)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提名中新集团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选举其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陈志商先生因个人工作调动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股东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李绍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在股东大会批准李绍强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后,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李绍强先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绍强,男,新加坡国籍,1972年9月出生,西悉尼大学金融硕士学位和新加坡国立大学理学学士学位,完成哈佛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领导力课程。曾任吉宝置业首席运营官、中国区总裁。现任凯德地产(中国)首席执行官,负责凯德地产在中国所有资产类别的业务。李绍强先生拥有25年的国际房地产开发经验,包括16年在中国市场的经验。2019年,李绍强先生因杰出贡献被上海市政府授予上海市白玉兰荣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