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审判质效,贯彻诚实信用原则,促进司法公正,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建立了不诚信诉讼黑名单制度。
不诚信诉讼黑名单情形包括,涉诉主体在立案、审判与执行阶段有虚假诉讼、逃避应诉、滥用诉权、虚假陈述、恶意拖延诉讼、无理缠诉的行为以及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等。一旦被列入不诚信诉讼黑名单,将通过忻府区法院微信公众号、抖音、网站等平台向社会进行公布,并记入当事人信用档案。
良好的司法诉讼生态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不当行使诉权乃至滥用诉权等不诚信诉讼行为,不但挑战社会诚信底线,更破坏了正常的诉讼秩序,侵蚀公平正义,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司法体验和对公平正义的合法期待。人民法院将继续下大力气规制不诚信诉讼等违法失范行为,严惩虚假诉讼,推动营造诚信阳光的良好诉讼生态,助力“信义忻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