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本是逝者留给亲人的一份慰藉
然而,如果处理不当
也有可能成为亲人间
产生矛盾的导火索
这不
骨肉相连的三兄弟
竟因遗产的分割对簿公堂
……
近日,巨野法院龙堌矿区人民法庭审理了这样一起继承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
原、被告三人系亲兄弟,共有兄妹五人,其中原告刘某甲排行老大、刘某乙排行第三,被告刘某丙排行第四。原被告母亲在病故时留有一院落房屋,后该房屋拆迁,共获得拆迁款45300元,被告将该拆迁款领取后存入个人银行账户。经村干部多次调解分配遗产,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后二原告起诉要求分得遗产16000元。
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董滕飞立即与原被告及其所在村委会村干部取得联系,详细询问案件详情。经了解,原被告共有兄妹五人,被告领取该拆迁款后,经村委会调解,被告同意分给其余四家每家5000元,但二原告未同意该调解方案,其余两家已领取完毕。了解情况后,董滕飞立即同三名当事人进行了电话调解,后又约定于2024年4月8日在龙堌法庭现场调解。
调解当天,兄弟三人准时到达法庭,见面后三人即互相争吵,经法官缓和双方情绪后,了解到被告在母亲去世前尽到了较多的赡养义务,应当在合理范围内对拆迁款多分,但不能分得过多。
“钱再重要也比不过亲情,金钱再多也比不上一家人和和睦睦……”调解现场,没有怒目相向,更没有唇枪舌剑,有的是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说服教育,谈亲情、讲法律……
“老四尽孝最多,多分点是应该的,俺们认这个理儿。”最终,兄弟三人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当庭支付给二原告每人6000元拆迁款,二原告申请撤诉。
至此,一件因争夺遗产而引起的纠纷得以平息,兄弟三人重拾往日亲情,一同向承办法官表达了诚挚的谢意。
来源:菏泽巨野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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