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4月12日消息,平罗县龙江危货运输有限公司因存在148次未制作危险货物电子运单的预警信息,被平罗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罚款1万元。
据公告内容,2024年3月29日15:00,平罗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收到《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2024年2月数据监测情况的通报》,其中通报平罗县龙江危货运输有限公司存在148次未制作危险货物电子运单的预警信息。2024年4月3日,平罗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刘东方、方圆对通报内反映情况依法进行调查,调查过程中通过“宁夏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对该公司危险货物电子运单制作情况进行抽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为多辆危货运输车辆制作危险货物电子运单”“未按规定为宁B91661号危货运输车辆配备押运员”的行为,该公司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也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平罗县龙江危货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构成了未制作危险货物电子运单的违规行为。因此,平罗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对其进行了罚款1万元的处罚。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