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江苏高院通报了破产审判工作情况,2023年,全省法院依法履行破产审判职责,运用破产程序化解不良债权4835.7亿元,安置职工3.6万人,盘活土地房产2254.5万平方米,帮助312家企业涅槃重生,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助力一批企业焕新发展
据介绍,全省法院新收实质进入破产审理程序的企业破产案件8050件,同比增长26.59%。积极参与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在全省推广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退出机制,新收公益清算案件6094件,推动一大批经营异常企业规范有序退出市场。全省法院持续加大企业破产挽救力度。强化“多重整救治、少破产清算”理念,首次将“破产重整制度运行情况”纳入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办理破产”评价指标,引导各地更好发挥破产救治功能。加强运用预重整、重整、和解等制度,成功救治南京金盛集团、苏州第壹制药、无锡海达集团、连云港宝通镍业等一批知名大中型企业,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助力产业焕新发展。
移送破产逃废债违法犯罪线索88条
2023年,全省法院审结实质进入破产审理程序的企业破产案件8513件,同比增长33.93%,破产案件存量首次实现下降。截至2023年底,全省法院5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仅余1件,3年至5年未结破产案件由2022年底的71件压降至24件,压降幅度达到66.20%。
江苏全省法院依法规范破产审判工作,不断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同时,依法严厉打击破产逃废债。加强公检法协作配合,加大破产逃废债刑事打击力度,全省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破产逃废债违法犯罪线索88条,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9件。向社会发布打击破产逃废债典型案例,实现个案惩处与震慑警示双向发力。通过约谈、发送建议函等形式,纠正了一批企业破产处置不规范问题,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优化完善破产案件智慧审理系统,实现网上立案、公告送达、债权申报线上办理,召开线上债权人会议1800余场,近3万债权人线上参会。
探索小微企业快速挽救和退出程序
全省法院积极探索小微企业快速挽救和退出程序。南京等地探索简化小微企业破产程序,推动小微企业重整与个人债务清理等程序有机衔接,鼓励引导债权人和债务人相互合作、共同参与管理事务,促进小微企业快速挽救和退出市场。坚持高标准打造府院联动示范样本,进一步完善全层级覆盖、宽领域联动、常态化运行的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工作格局,为市场化、法治化破产创造良好条件。
通讯员 沈法轩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