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5日,河南新郑。白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车上载一人)沿G343国道行至某村路口,在左转弯时与一辆直行小汽车相撞。白某二人被撞得滚落在地,幸好佩戴了安全头盔,头部受到保护,均无生命危险。
经调查:白某的电动三轮车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白某无驾驶证、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小汽车超过该路段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慢行。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交警提醒:驾车经过交叉路口,转弯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注意观察限速标志,不得超速行驶;行经人行横道,应当提前减速慢行。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