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山东济南的王先生在重庆旭驰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台二手宝马,没想到在行驶3个月后,这台车竟然因涉嫌某合同诈骗案被扣押。“现在我是车也没了,钱也没了。”
近日,王先生专程从济南自驾15个小时,行驶上千公里来到重庆来处理此事,并向上游新闻热线966966/上游新闻APP进行了反映。
王先生购买二手车的门面。
买来的二手车被警方扣了
王先生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之前他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关注了一位出售二手车的主播,“我看了这位主播直播几个月,粉丝有40万,觉得他介绍的车价格优惠还靠谱,于是专程到重庆来买车。”
通过该主播在视频中的介绍,去年9月,王先生专程从山东来到重庆,在位于渝北区回兴的“诺克斯名车”二手车销售店购买了一辆二手宝马车,价格为22万元。
根据合同显示,王先生于去年9月25日接手该车,但去年12月28日该车因涉嫌一起合同诈骗案被芜湖市公安局鸩江分局扣押。“我很爱惜这辆车,到手后又花了3万多元置办了不少东西,被扣了之后损失一共超过25万元。”他说。
警方出具的对车辆扣押的决定书。
根据原车主潘某某提供的信息,因遭遇诈骗,潘某某早在去年7月28日就向警方报警,因此在王先生看来,这辆车在自己购买时已经涉案,商家没有查清情况,就把涉案二手车卖给自己,应当承担所有责任。
王先生还提供了一份与商家签订的协议,其中有条款明确“甲方保证转让给乙方的债权为甲方合法取得、质押车辆合法”“本公司承诺该车非盗抢、非租赁、非套牌、非走私、非黑车”,自己购买的二手车属于涉案车辆,就是一辆“黑车”,根本就不应该流入市场进行交易。
王先生提供的《债权转让协议》中的内容。
卖车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上游新闻记者留意到,王先生买车时签订的并非车辆购买合同,而是《债权转让协议》,移交人即甲方为重庆旭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据王先生介绍,去年10月12日,他又找到商家补开了一张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卖方为原车主潘某某,二手车市场名称一栏中写有“重庆略驰二手车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双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首页。
通过“天眼查”显示,重庆旭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目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行为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去年12月27日宜州市人民法院对该公司出具限制消费令,去年12月28日,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同时,该公司在去年卷入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和一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成为案件的被告。
卖车门店负责人承诺会跟进
1月16日,上游新闻记者与王先生一起来到“诺克斯名车”销售门店。店里相关负责人陈先生表示,在得知王先生遭遇的情况后,一直在积极跟进进行处理,由于各种方面的原因,没有充分全面地了解到该车辆的情况,公司没有说不解决问题。“我也不希望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要是知道这辆车涉案,我们还敢要吗?肯定当时是不知道的。”陈先生还表示,车只是被警方暂扣,法院还没有判决,不能说是“涉案车辆”。
陈先生还称自己并非重庆旭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员工,只负责做采购,把车辆采购回来进行销售,对于该公司目前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等具体情况也并不清楚。
上游新闻记者向他提出了“是否认识该公司老板”“能否联系得上”等问题时,他也没有进行正面回应。
16日晚上,王先生告诉上游新闻记者,陈先生已经携带相关文件前往武汉,找提供车辆的商家解决此事,争取在18日之内给王先生一个说法。上游新闻也会对此事进行继续关注。
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韦清龙律师告诉上游新闻记者,王先生购买的这辆车已经被警方扣押,而且涉及合同诈骗案件,是涉案车辆。
目前,王先生可以起诉该公司,申请解除与重庆旭驰汽车销售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并主张退还购车款项22万元。
上游新闻记者 何艳 采访对象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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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简介:本名王萌,互联网ID二手车小胖,80后北京土著,从业20余年,汽车本科专业,MBA,历任国内最大二手车市场总监,经销商集团二手车负责人,二手车电商平台高级副总裁,知名汽车行业企业顾问,独立董事等。
现任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专家,北京汽车流通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山东、河南、重庆、青岛等地二手车行业协会名誉秘书长等社会职务,目前主要从事汽车行业相关咨询\培训\媒体\出口\投资\综合商业体运营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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