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养老金动歪心思?检察建议把漏洞补上了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周晓荷 通讯员 刘立新 杨凯
“我们办理案件,既要亡羊补牢,办准、办好已经发生的案件,又要未雨绸缪,以案为鉴,预防和减少这类案件的发生……”日前,在河南省新蔡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业务分析会上,该部主任张芯华分享自己办理的李某诈骗案的体会。
这是一起养老金冒领案件。李某在父亲去世后,和母亲使用父亲遗照,先后三次通过手机对其父亲的社保账户进行网络生存认证,将其父亲的养老金取出占为己有,直至被新蔡县社会保险中心发现并追回。
2023年9月,该案被移送至新蔡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因犯罪情节轻微,有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情节,新蔡县检察院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其母亲牛某已于2022年9月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案件不能一办了之。张芯华认为,从表面上看,该案发生的原因是受利益驱使、犯罪嫌疑人心存侥幸,但背后是防冒领手段相对滞后的客观事实。基于此,新蔡县检察院向新蔡县社会保险中心发出检察建议:加大宣传,升级认证技术,提高身份认证精度,建立网络信息平台,加强社会保险中心、民政殡葬管理、公安户籍管理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实现数据共享。通过检察建议,有效打击、防范养老金被冒领的违法犯罪问题。
前不久,新蔡县社会保险中心向该院回复称,他们已对照检察建议进行了整改落实,通过采取全方位宣传解读社保政策和法律法规、常态化开展养老金资格认证、对死亡人员开展实地稽核等有效措施避免冒领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