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执行的赵晓依与阮兆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阮兆强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经申请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五条之规定,特公告如下:
从即日起,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阮兆强名下车牌号为云A25R04的奥迪牌A6车辆(车辆识别码代号为:LFV3A24KOM3036334,发动机号码为:E56539,车身颜色:黑色)的位置线索,被法院有效控制的,或者其他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经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根据线索使申请人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照实际执行到位的金额给予10%的奖励。
悬赏期限:一年,自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发放规则:多个举报人提供同一线索的,由先登记线索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我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举报电话:0871-67544220、15398489057
联系人:柴法官
来源:宜良法院微公号
编辑:杨芮
编审:符亚丽
终审:周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