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上午,丰台区国资委组织开展丰台区国资系统《公司法》培训,邀请了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孔伟平律师作专题解读。丰台区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二级巡视员高文娟同志出席并讲话。
孔伟平律师从公司法的历次修订、完善公司资本制度、优化公司治理、加强股东权利保护、强化公司高管责任、完善公司设立退出制度、完善国家出资公司相关规定、完善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和股东会与董事会的效力等9个方面,结合具体案例作了精彩的解读,内容充实,案例具体。参训人员学习热情高涨,现场气氛热烈,培训效果显著。
高文娟指出,《公司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高文娟要求,全区国资系统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学习新《公司法》的重要意义。以新《公司法》的学习推动企业改革发展,加强企业自身建设,不断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二要准确把握新《公司法》的要点重点,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各企业要针对新修订的内容重点学,结合企业发展实际需要专题学。要对标新《公司法》要求,及时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各项制度新旧衔接平稳过渡,形成有效管理的制度环境,助推新一轮的国资国企改革。三要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治企水平。要加强党对依法治企的领导,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法治企业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健全完善法治文化建设,切实提高各级企业经营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区国资委领导班子、各科室负责同志,各区管企业领导班子、法务部门工作人员和二级企业主要领导共计19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信息员:宋扬